⒈ 营造坟墓。
引《汉书·霍光传》:“光 薨……发 三河 卒穿復土,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元 李冶 《敬斋古今黈》卷三:“上文曰,詔 青 尚 平阳公主,与主合葬,起冢象 庐山 云。”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五》:“余收葬其骨,欲为起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