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辽时冤者击钟上诉的地方。辽太祖神册六年设置,穆宗时废,景宗保宁三年重置。
⒈ 辽 时冤者击钟上诉的地方。 辽太祖 神册 六年设置, 穆宗 时废, 景宗 保宁 三年重置。
引《辽史·刑法志上》:“﹝ 神册 ﹞六年,仍置鐘院以达民寃…… 保寧 三年,以 穆宗 废鐘院,穷民有寃者无所诉,故詔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