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给军营耕牧的田地。
引唐 韩愈 《崔评事墓铭》:“署为观察巡官,实掌军田。”《明史·罗亨信传》:“时遣官度二镇军田,一军八十亩外,悉徵税五升。”《续文献通考·田赋五》:“正统 二年,免军田正粮归仓,止徵餘粮六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