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节度使出征、入朝,或死而未有后代,皆有留后摄其事,称节度留后。节度留后治事之官署,称使院。节度使便坐治事,亦或就使院。
引《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六年》:“仙芝 为节度使,即署 常清 判官; 仙芝 出征, 常 为留后…… 常清 至使院,使召 德詮,每过一门,輒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