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私家财库。
引宋 周密 《癸辛杂识别集·银花》:“余既老不喜声色,家务尽付之子,身旁一文不蓄,虽三五文亦就宅库支。”宋 吴处厚 《青箱杂记》卷一:“凡子孙在京守官者,俸钱皆不得私用,与 饶阳 庄课併输宅库,月均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