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填词法。谓改变原字声调,以使音律和谐。
⒈ 填词法。谓改变原字声调,以使音律和谐。 姜夔 《满江红》词序 夏承焘 笺校:“宋 人歌词,有融字法。。(节)如宫声字而曲合用商声,则能转宫为商歌之。此“字中有声”也。’……《梦溪笔谈》所用宫商,则指平上去入四声而言,与喉舌九音无涉, 宋 词‘融字’,正谓此耳。”
引《梦溪笔谈》(五):‘古之善歌者有语,谓当使“声中无字,字中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