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按常规赐与老臣的酒。
引《周礼·天官·酒正》:“凡有秩酒者,以书契授之。”贾公彦 疏:“秩,常也。谓若老臣年九十已上,常与之酒。”宋 王禹偁 《求致仕第三表》:“俸禄锡齎,聚之则何啻万金;官爵阶勋,数之则无非一品。日有秩酒,月有飡钱,奉此一身,已踰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