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ūn tián
注音ㄐㄨㄣ ㄊ一ㄢˊ
⒈ 汉代按等级分赐田地的制度。
⒉ 北魏至唐中叶计口分配土地的制度。
⒈ 汉 代按等级分赐田地的制度。
引《汉书·王嘉传》:“詔书罢菀,而以赐 贤 二千餘顷,均田之制从此堕坏。”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自公卿以下至於吏民名曰均田,皆有顷数,於品制中令均等。今赐 贤 二千餘顷,则坏其等制也。”
⒉ 北魏 至 唐 中叶计口分配土地的制度。
引《文献通考·田赋一》:“魏孝文 始行均田,然其立法之大概,亦不过因田之在民者而均之。”
《文献通考·田赋二》:“孝文 太和 元年……均田之制,始於此矣。九年,下詔均给天下人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
刘泽华 等《中国古代史》第十章第五节:“北魏 政权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和稳定社会秩序,便着手解决土地问题,于公元485年( 孝文帝 太和 九年)颁布了均田令。”
⒊ 耘田。
引《大戴礼记·夏小正》:“农率均田。率者,循也,均田者,始除田也。言农夫急除田也。”
孔广森 补注:“均读为耘,故传言除田也。”
1.我国古代的屯田与均田历史悠久,屯田制与均田制也曾作为封建国有土地的两种主要经营方式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