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代科学家。字长庚,江西奉新人。1615年考中举人。曾任江西分宜县教谕、福建汀州府推官、南京亳州知州。认为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人为万物之灵”,人能开发利用自然,创造人类生活需要的物质财富。整理和总结工农业生产经验,以其亲身见闻和实践作主要依据,撰写了《天工开物》。还著有《野议》、《论气》、《谈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