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言张三李四。
⒈ 犹言 张 三 李 四。
引汉 张奂 《诫兄子书》:“不自克责,反云 张 甲谤我, 李 乙怨我,我无是过,尔亦已矣。”三国 魏 曹操 《与王修书》:“张 甲 李 乙,尚犹先之,此主人意待之不优之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