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于通过论据或明显的论据而奏效的说服:正如在辩证法中一方面有归纳推理,另一方面有三段论或明显的三段论一样,在修辞学中也是如此。
2., 至于通过论据或明显的论据而奏效的说服:正如在辩证法中一方面有归纳推理,另一方面有三段论或明显的三段论一样,在修辞学中也是如此。
3.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本文试图通过论述再审不加刑原则的正当性,深入剖析这一原则所蕴含的价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