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饎【戌集下】【食部】 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昌志切,音熾。《爾雅·釋訓》饎,酒食也。《註》猶今云饎饌,皆一語而兼通。《疏》饎,一字通酒食兩名也。李巡云:得酒食則喜歡也。《詩·小雅》吉蠲爲饎,是用孝享。
又《玉篇》黍稷也。《儀禮·特牲饋食禮》主婦視饎爨于西堂下。《註》炊黍稷曰饎。
又《集韻》虛其切,音僖。義同。《集韻》或作糦喜。《正韻》亦作。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饎【卷五】【食部】
酒食也。从食喜聲。《詩》曰:“可以饙饎。” ,饎或从巸。糦,饎或从米。昌志切
说文解字注
(饎)酒食也。大雅泂酌傳曰。饎、酒食也。七月、大田箋同。按酒食者、可喜之物也。故其字从食喜。商頌。大糦是承。傳曰。糦、黍稷也。周禮饎人。大鄭注云。饎人、主炊官也。特牲饋食禮注曰。炊黍稷曰饎。皆依文爲訓。由黍稷而炊之。爲酒爲食。其事相貫。饎本酒食之偁。因之名炊曰饎。因之名黍稷曰饎。引伸之義也。方言。糦、孰食也。氣孰曰糦。據毛詩箋則古文以喜爲饎。从。喜聲。昌志切。一部。詩曰。可㠯饙饎。大雅文。謂行潦之水可用於酒食之饙。
()饎或从巸。巸聲也。周禮注曰。故書饎作。葢轉寫多灬。
(糦)饎或从米。商頌字如此作。特牲注曰。古文饎作糦。